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
已經不大向上蒼祈求什麼了。
小時候,曾經希望每個人都少一點痛苦,
這個願望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。
現在想起來,
說不定是因為自己過著無法表達真正情緒跟喜好的生活,
才許下這樣的願望吧。

難吃的東西,不能說難吃;
討厭的事情,不能表現出討厭。
久而久之,會連自己喜歡跟討厭什麼都不知道了。
雖然想做的事情不一定會成功,厭惡的事情也不一定能阻止,
但即使做不到,也不能反過來說個人感覺或夢想是錯誤的。

其實一直到現在,我的願望還是每個人都幸福,
只是這個幸福,已經不是有求必應所求皆遂,
而是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。
如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,或者怕選擇錯誤,
那麼,詭辯地來說,不作為也是一種作為。

所以,還祈求什麼每個人都幸福?
最欠缺的,可能是誠實的勇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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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leti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